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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发展概况:

      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的发展历经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1985-1994年):1985年4月,原宁波市税务局市属第六分局划归江北区人 民政府管理,更名为江北区税务局,与江北区财政局合署办公,组建江北区财政税务局.

   第二时期(1995-2004年):1995年1月,国、地税机构分设,原江北区税务局分设成江北区地方税务局和江北区国家税务局。其中江北区地方税务局与江北区财政局合署办公,组建新的江北区财政税务局.

  第三时期(2005年--   ): 2004年底,宁波市地税系统实施垂直管理,江北区地方税务局直接隶属宁波市财政税务局,更名为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2005年1月起正式挂牌办公。

组织收入:

   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主要承担本辖区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稽查以及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同时,还负责地方基金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2004年,全局共组织地税收入5.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另外,还入库社会保险费 1.73亿元、其它基金(费)8016万元。

    2005年,全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6.0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26亿元,同比增长11.8%;征收契税3823万元,同比增长87.8%;此外,还组织各项基金收入5.36亿元,同比增长22.8%。
    从整个“十五”时期来看,江北地税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五年共入库税款24.40亿元,年均增长45.6%,五年翻了两番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证。

 
 

 

职能设置:

队伍建设:

    宁波市江北地方税务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83人,其中党员55人,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占总数90%以上,全局近一半人员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拥有各类技术资格。长期以来,江北地方税务局坚持把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创建一流税务机关的根本立足点,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不断推进机制、管理、科技和文化创新,切实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加快年轻干部队伍的成长,各项税务工作都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

     展望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江北地方税务局的全体干部职工正齐心协力,锐意进取,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为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取得新业绩而不懈奋斗!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5号

电话:87382098,87382055

传真:87383430

邮编:315020            

税收政策咨询:12366

 

 

职能部门 :

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全局性工作总结、计划及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文书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做好文件的起草、收发登记、催办、归档等工作;负责组织和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单位财产、财务的管理;负责来人来访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日常卫生等工作。

人事监察科:

    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劳动工资等工作;做好干部的考核、奖惩、调配及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各项群众性活动;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本单位工、青、妇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的有关工作;受理对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工作,查处有关工作人员违纪案件。

税政法规科:

   负责征管范围内税收政策和基金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并做好有关调研工作;负责各税政业务的传达、宣传、辅导和解释培训工作;负责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有关具体的管理措施;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审核或审批及转报工作;负责各税减免、抵免、财产报损、税前列支等涉税事项的审核、审批及转报工作,以及各税种征管的分析、检查、调查、总结、考核和报告等工作;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听证、复议、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征收管理科:

   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受理各类地方税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规费、基金征收;负责各类涉税文书的受理、传递、返还等工作;负责征管法规的解释、辅导培训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发票管理和税务征管档案管理;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和推行多元化申报工作;负责办理地方税(费)的代扣(收)、代缴、委托代征资格审定、发证等工作。会同稽查局建立征管日常核查制度和与稽查局的日常联系制度;负责组织税收宣传活动,开展纳税咨询服务;负责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定和协税护税工作。

计划会计科:

   掌握收入进度,进行收入预测,编制计划分析表和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负责税收会计规范化核算工作,编制各类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并审核上报;负责退税、缓缴管理工作;分析和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编写重点税源企业情况分析报告;负责税收票证以及计会档案的管理;负责支付代征代扣单位手续费的审核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参与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软件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稽查局:

   责税收稽查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建立和完善稽查工作制度;负责辖区内地税检查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配合征管科建立征管日常检查制度和日常联系制度,制订辖区内税收稽查工作计划;受理并查处有关部门移交、转办和群众举报偷税案件;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整顿等工作。

直属税务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各项征管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负责甬江镇、城区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江北科技投资创业园区内的企业、全区区属企业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协助局稽查局对税务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调查了解本地区的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思想,涵养税源,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负责抓好所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开展创建文明税务所和先进党、团支部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5号

邮编:315020            

咨询电话:87385005

庄桥税务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各项征管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负责庄桥、洪塘镇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协助局稽查局对税务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调查了解本地区的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思想,涵养税源,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负责抓好所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开展创建文明税务所和先进党、团支部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外环东路6号

邮编:315020            

咨询电话:87583564

慈城税务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各项征管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负责慈城镇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协助局稽查局对税务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调查了解本地区的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思想,涵养税源,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负责抓好所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开展创建文明税务所和先进党、团支部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165号

邮编:315020            

咨询电话:8759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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